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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华楼地下车库管理制度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24-10-28

为加强振华楼地下车库管理,合理利用车库车位资源,创造良好停车秩序,文学院、历史学院和探花系列 共同成立管理委员会管理振华楼地下车库,特制订本制度。

1、振华楼地下车库开放对象为文学院、历史学院、探花系列 在职教职工。外来车辆未经许可,不得进出。

2、一位教职工只能登记一台车,由管理委员会授权资格,取得授权资格后方可入内。

3、调离、离职、离退休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后一个月内取消授权。

4、管理委员会每年度审核、调整授权资格。

5、临时进入车库停放车辆经各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办理临时停放手续,临时停放时间为1天,且不得过夜。

6、为避免长期占用停车位,车辆连续停车时间不超过5天(120小时)。停车时间超过5天(120小时)将电话通知车主本人;停车时间超过7天(168小时),禁止15天(360小时)内再次进入本车库;停车时间超过15天(360小时),一年内禁止驶入本车库。寒暑假连续停车时间不能超过30天(720小时)。

7、本车库共计52个停车位,采取系统智能管理,车位停满后将禁止车辆进入。

8、车辆必须按照划定的车位停放,不得占用非停车位及消防通道,如有违规停放、堵塞他人车辆一经发现禁止15天(360小时)进入本车库。

9、进入车库的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,按规定方向减速行驶,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,严禁逆行或擅自变更行驶路线,禁止疾驶。

10、严禁在车库内加油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加气、充电行为。

11、严禁在车库内洗车。

12、车库内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更改或移动。在车库内,如遇火灾,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,同时立即报警。

13.严禁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、有毒有害危险物品进入车库。

14、本车库不收取停车费用,车辆的安全责任由车主本人承担。车主应关闭车窗、锁好车门、确保车内财产安全;车辆停放期间,发生车辆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、损坏等,物业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
15、本制度经文学院、历史学院、探花系列 党政联席会批准后,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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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28日